考试
(一)考试时间
成人高等学校高起本、高起专和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6日至17日。
(二)考试科目
1.高起本、高起专考试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门。
2.专升本考试科目为政治、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。其中,政治、英语为必考科目;专业基础课 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隶属学科门类确定,分别为大学语文、艺术概论、高等数学(一)、高等数学(二)、教育理论、民法、生态学基础和医学综合八门基础课。
3. 报考艺术、体育类专业课术科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;其考试时间、地点等事宜由学校向社会公布,相关考生需自行与学校联系。
(三)考试组织
高起专(本)考试由县(市、区)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;专升本考试由五市所在地县(区)考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。
报名考试人数不足100人的县(市、区)原则上不设考点,其考生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协调安排到邻近县(市、区)考点参加考试。
(四)考试规则
1.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 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2.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3.考生入场,除2B铅笔、书写蓝(黑)字迹的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(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4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。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栏目。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、答题卡无效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咨询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咨询。
5.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
6.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7.在试卷、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。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准在答卷、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。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。
8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,不准将试卷、答卷、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9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
10.如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。
(五)打印准考证
考生须在9月25日至10月10日登录《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》打印本人准考证。准考证只能在网上下载打印,打印次数不限;准考证不需要加盖公章。